I

剛返家不久,某天下午因時差的關係賴回了床,雖欲來場真正的睡眠,實際卻是半夢半醒,腦子還轉。


某個念頭出現之後,我翻身起床。我可能要打短期的未來之內最後一通電話到英國。



這個念頭始於從倫敦回台的那一天,我和 D 幸運地在借住的N家巷口找到了Mini Cab 招呼站。時間有點緊迫了,到了中午我們還沒約好下午的計程車;而幾天前網上搜尋到最便宜的招呼站(19鎊多),當天我怎麼就是找不著。聽N的二房東說巷口就有招呼站,我們趁著最後出門辦事的機會前往詢問,想不到South Harrow到Heathrow機場的價錢僅要17.5鎊。我們覺得太幸運,這個招呼站既方便、又是我們上網查詢從未看過的低價,我們立刻預約了計程車的時間。

車比我們預料中來得還要準時,5 點鐘出發,也未遇上塞車,我們非常順利地抵達機場。下車後,等司機幫我們卸下行李,我掏出 20 鎊交給司機。

「他們告訴妳多少錢?」司機問我,口氣不是特別好,但也沒特別壞。我意料到價格可能會因不同狀況而有一些彈性,因為頭一回和 E 出遊時,她就在火車站打電話約計程車,她經驗老到地先確認了價錢,對方說 5 鎊多,她直稱她上回坐明明是 5 鎊,對方最後也給降成了 5 鎊,而後來司機也按照公司透過PDA提供的資訊,就向我們收 5 鎊,一分也不多。這回,我猜想是類似的狀況,公司所報給客人的價碼不同,於是司機就先探探客人口氣好與公司口徑一致,公司報多就多收,報少就少收,如果客人壓根沒問,那大概就看司機的心情和品格開價了。


「 17 something…」
我告訴司機是 17鎊多,多多少我並不記得,說的時候我還捏著鈔票。

「19! It’s 19!!」司機比起他的食指,嚴詞厲色地糾正我,樣子好似在教訓小孩什麼事情千萬不能做。我很清楚我並沒有記錯,但我也不願在這個節骨眼、又是在異地與人起爭執。

司機見我沒有反駁的意思,接著說他就找我 1 鎊對吧?我聳聳肩說 all right,拿了找回的 1 鎊之後,事情就該這麼結束了。D當時忙著顧我們的行李,沒很清楚發生什麼事;我告訴她司機收了19鎊,但我們就要回家了,真的懶得去管他要怎麼A這點小錢,這種事情還真的全世界都有。

但我同時也嘆了一口氣,說正因我們要回家了,所以我開心,如果司機誠實地說是要小費我其實會很樂意。老實說我理解人們想要多貪一點的慾念,但將責任推給客人的記性,實在太不光采。我似乎不介意被坑,但對這方法實在耿耿於懷。

那個午後我正回想起這件事,想著當時可有其他方式回應。掙扎了幾天後,我用 skype 打了電話到那個mini cab招呼站。接電話的是一個熟悉的聲音,似乎是負責人的女士再一次地告訴我,從south harrow 到 Heathrow 機場的價格是 17.5 鎊。我向她報告了那個事件,她似乎也想抓出那個司機,可惜的是我並不記得,也無法向她描述。然而她似乎立刻就能理解,不論如何,還是可以發出警告。


總之我並不是要討回錢,也不是要那位女士替那位司機道歉。打這通最後的電話純粹是為了希望這事不要重複發生在他人身上。



II


我知道我那改為預付卡的手機門號已經不能播號,因為超過半年沒有加值,所剩的餘額早已無效;但總以為它應該還是能響,我只稍走到哪一個便利商店重新加值,它就會完全活過來。

將SIM卡放入手機中,豈料手機指示”change SIM”,拿起家裡的市內電話一播,這個我鍾愛且好記的號碼已經成了空號。幾天後,我到通訊門市去辦理復話,才知道這個門號已經不屬於我,所幸的是,它也還未屬於誰。

門市的服務小姐經過與總公司的聯繫替我要到了這個號碼(這個號碼當時並未開放申請),隔天我到門市去辦理,當時還未能確定要不要趁機換支手機,於是打算先通了話再說,要辦手機的話,事後可以再簽約。

豈料另一個服務人員告訴我,現在申辦門號都得綁兩年約,這是公司10月1日開始執行的新政策,如果要綁約搭手機,可要等一年半後符合再續約的條件才行;而不搭手機辦門號的客戶則可享有頭一年通話費半價的優惠。

我當時覺得有點荒謬,但只急著想重新使用我的號碼,也不願讓在車上的家人多等,於是也沒多去追究。但一些因素讓尚拿不定換不換手機的我決定多考慮一下,回到車上,老爸猛說這規定實在太沒道理,我也只能用「沒辦法,他們的新規定」或是「不過通話費只要半價啦…」來回應。


但老爸是對的,我自己也越想越沒道理。美其名是優惠,那難道我不能不要優惠嗎?難道這世上不再有不綁約的門號?(我知道這太誇張了,應該說,難道這家公司不再有不綁約的門號了?)


這不太對勁。雖說通話費半價我也受惠,但這邏輯太詭異,於是我決定打電話到客服中心問清楚。客服小姐非常禮貌地向我詢問完所有的情況之後,我也向她確認了申辦新號碼不一定要綁約。不過當然,不綁約就沒有優惠,但這也是重點,優惠應該是鼓勵或是引誘消費者以達成公司利益的一種方式,而非強迫推銷兩年合約,再以優惠作為安撫消費者的幌子。

回到門市,服務我的是最初的那位小姐,服務雖佳,但面對這項規定時,她的反應就如同她的同事一樣,告訴我不搭手機通話費可享半價,但還是得簽兩年合約。我告訴她我向客服人員詢問的結果,她先是問問店長,店長又讓她打電話回公司詢問。天啊,原來這可能不是全公司口徑一致的推銷手法,而是連員工都給唬住的新規定,說真的,只要他們能說得確切有這規定,而客人又不似我反駁,我想大部分的消費者還是會乖乖簽約,就如同幾天前我差點要做的事情一樣。


但有句話他們實在問得好,若這號碼我會持續使用,何不就乾脆簽約,享受優惠?這點我也想不通,我只能說我拗,不願被綁;或是在這個case裡,我的尊嚴或什麼樣的堅持比錢來得大。


最後,我最好奇的是,讀到這篇文章的你們,有多少人會打這兩通電話?
(我是 澳客/傲客 嗎?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