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得提醒自己,找個時間寫張明信片問候暴牙。
他是一個我很喜歡的朋友,我們不常聯絡,在我認識許多自己之後,我知道我們本質上不那麼相像,但我們的過去卻讓我們有種義氣上的親近,我可以想見他用一付理所當然的口氣說:「當然,我什麼都可以跟妳講。」而我也會用一種理所當然的態度接受。我甚至可以用一種男生的口吻說暴牙是我的「兄弟」,這是一種情誼的類別,我是指,即使是更常相處、更契合、甚至是更彼此尊重的朋友,也不見得會是你的「兄弟」,只有某些朋友會是你的「兄弟」。
但這不是我要寫明信片給他的原因,我們從來就不見得是這種朋友,而我也還大有其他明信片更該寫。
他的 MSN 暱稱還在祝我生日快樂(他太少上MSN了?我的生日是9月呢。),但這也不是理由。
原因是,我在家裡寄來的包裹中,居然發現一件他的衣服。
OK,我的確告訴老媽,如果什麼東西需要拿衣服包起來的話,那就幫我寄某某在房裡穿的冬天衣服吧。
然後,我居然收到暴牙的衣服,那是畢業後一次天氣驟變,他拿了一件他不會再穿的蓬蓬背心給我帶走。
我的衣櫥裡就這麼一件暴牙的衣服。
或說,我的衣櫥裡面,就壓根這麼一件不屬於我的衣服。
然後,它居然被寄到這裡來。
我想這是一個 Sign ,老天叫我得跟他 say 個 hi。
(後註:我的明信片乖乖寄出了,不過這讓我想起暴牙的生日快到了,我寄出的明信片恐怕趕不上。這份備忘錄現在變得得另外提醒自己,在他生日那天發個e-mail給他。)
(後註 02:我母親在包裹中除了我要求的東西之外,還寄來一堆零食,我衷心感謝。不過,比起這些昂貴的日本零食,一個朋友在同一天也收到家裡寄來的包裹,在他所要求的東西之外,他哥哥也添上一些簡單的零食,在我眼裡那實在是更精準的"菜單",諸如:孔雀越冰越好吃的捲心餅,以及義美的巧克力脆片。下回還要寄東西時,我得告訴老媽,給我孔雀捲心餅、巧克力脆迪酥、巧克力脆片、鱈魚香絲...就夠滿足了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