能說什麼呢?
我真的是一個糖奴吧。
巧克力、toffee、caramel…我都無法抵擋,以前的朋友多少應有耳聞,來到 U 國,這裡的朋友(尤其是以前的樓友)可都是親眼見證。
尤其上次在布萊頓 Brighton 見識過所謂的 Toffee Apple 之後,對於這種異國的糖葫蘆衷心感到有趣 (這麼大的糖葫蘆啊…哈!國外果然什麼都大!)。這回在巴斯Bath 經過一家可愛的小店,看到另外的新品種(而且是我最抵擋不住的顏色…caramel色…),天啊,他們的糖蘋果文化可發揚得比我們光大!
(雖然到回程時購買後才從包裝袋上知道,這僅是一家連鎖店的特殊花招,而且來自san Francisco,並非U國的傳統,不過我想他們的確是有糖蘋果文化的。)
焦糖蘋果沒能找到時間在當地享用,包起它帶回來,找上回一起初嚐toffee apple(和炸魚薯條) 的前樓友A一起瓜分。她直嚷好甜好甜太甜,吞了一片就投降;而她的新俄羅斯男室友,人才在入夜後搬進沒多久,餓得束手無策只好冒失地找她討東西吃,正好參加了瓜分儀式。這傢伙在第一片焦糖蘋果之後嗑下兩顆可頌,然後接力第二片焦糖蘋果。
預先留了一片給帶我去巴斯的E,然後我和 A 拎著紙袋,逛大街似地帶著焦糖蘋果嚷她下來開門。
好甜好甜。果然。E 皺著眉頭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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